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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8 【打印】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0833号)以及《南充市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办法》精神,结合实际,特编制《南充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请参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内容。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信息形成或变更时确认公开属性;

属主动公开范围按要求整理信息内容;

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政务微博、便民资料、公开栏、会议。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南充市西华路二段72号南充市公安局709办公室。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南充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cdoutu.com/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采用现场询问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机关进行投诉,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南充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南充市西华路二段72

联系电话:0817—2800154

邮政编码:6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