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然)5月31日,记者从仪陇县公安局土门派出所获悉,日前,一名外地女子在市场上使用假币被民警挡获。目前,该女子已被仪陇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日前,土门派出所民警在土门镇场镇巡逻时,在该镇一综合市场门口,发现两名男子与一名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子正在争吵。见到巡逻民警,两男子立即向民警反映称,这名外地女子疑似在市场内使用假币。见此情况,民警当场将3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询问中,张先生称,该女子到他的水果店购买水果,结账时给了一张百元面值的钞票。他经过检查发现该张钞票疑似假币,并向该女子提出质疑。谁知,该女子一把抢过张先生手上的钞票便匆匆离开。
这名女子离开张先生的水果店后却并未走远,而是来到卖酒的吴先生的店里。吴先生称,该女子来到店里要购买散装白酒,也拿出一张百元面值的钞票。不远处的张先生看到这一幕后,赶来提醒吴先生谨防收到假币。就在他检查这张钞票时,该女子却突然转身,急于离开。
“于是,我们两人急忙拦下该女子并进行质问。谁知,她提出撕毁支付的钞票,并赔偿两人两百元现金,想以此私了。”张先生表示,为了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他和吴先生准备将该女子扭送派出所。
随即,民警对该女子进行调查。调查中,该女士辩称,假币是别人支付给她的,事前她也并不知道包里的钞票是假币,她也是受害者。当场,民警对该女子的信息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该女子姓王,湖南人,2016年9月至12月期间,曾先后因使用假币被阆中市公安局、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随后,民警又在土门场镇进行大量走访摸排,并从一家超市调取了监控视频,证明王某多次使用假币。同时,民警在王某的随身物品中,搜查出8张百元面值的假币,其中6张编号相同。
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王某最终对自己使用假币一事供认不讳。目前,民警正对王某身上假币来源展开追查。
(原载南充日报6月1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