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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关于对上中坝大桥采取临时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5-15 【打印】

为保障滨江路接清泉坝互通立交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施工期间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中坝大桥实施限制通行交通管制措施,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道路

上中坝大桥高坪往顺庆方向

二、限制通行时间和时段

限制通行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18年8月31日,限制通行时段:每天7时至21时。

三、限制通行车辆种类

仅允许公交车、出租车、9座以上载客汽车(含9座)、新能源汽车、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摩托车及非机动车通行,9座以下载客汽车(不含9座)限号通行,其它车辆禁止通行。

四、社会车辆限号规则:

星期一允许通行车辆尾号:1、6,限制通行车辆尾号:0、2、3、4、5、7、8、9。

星期二允许通行车辆尾号:2、7,限制通行车辆尾号:0、1、3、4、5、6、8、9。

星期三允许通行车辆尾号:3、8,限制通行车辆尾号:0、1、2、4、5、6、7、9。

星期四允许通行车辆尾号:4、9,限制通行车辆尾号:0、1、2、3、5、6、7、8。

星期五允许通行车辆尾号:5、0,限制通行车辆尾号:1、2、3、4、6、7、8、9。

星期六允许尾号为单数车辆通行。

星期天允许尾号为双数车辆通行。

尾数最后一位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五、被限行车辆请按照相关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指示行驶,可选择经清泉寺大桥、白塔大桥、下中坝大桥绕行,在限行期间,必须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警察和设置执勤点对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车辆依法实施处罚并记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

2018年5月14日